中央分隔带起点、终点及开口处波形粱护栏的端头处理:设置于中央分隔带起、终点及开口处的护栏应进行端头处理,否则受到失控车辆撞击时,有可能导致端梁横穿车体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失控车辆正面碰撞时,经过端头处理的防描护栏不能带刺、产生拱起或使车辆翻滚,车辆在碰搜过程中产生的加速度不能超过要求的限度。当失控车辆在端头和标准段之间发生碰撞时,端头结构应具有与中央分隔带标准段护栏相同的改变车辆方向的能力.
波形粱护栏的端头处理
标准路段采用分设型波形梁护栏时,其圆形端头及过渡段线形应与中央分隔带相一致,立柱间距为2m;标准路段采用组合狱波形梁护栏时,可以四形端头开始或结束〔图2一25)。图2一26中是优化过的中央分隔带护栏的端部,能起到警示作用。
新规范中规定的端头形式.是按分设型和组合型护栏来考虑的.基本上是用圆头把两侧的护栏连接起来,而没有采用解体消能立柱或滑动基座.也没有采用吸能、变位等设计具体设计时可参考下面所提到的解体消能式护栏端头“缩骨护栏”.
图2-25 中央分隔带护栏端部构造(单位:mm )
图2-26中央分隔带护栏端部处理